办理学历认证流程
发布日期: 2015-05-18 访问次数: 124

一、江苏学历认证中心联系方式
学历认证联系地址:南京市上海路203号 邮政编码:210024
学历认证咨询网址: http://www.jsbys.com.cn/glonass.aspx?mark=130&road=R;205;119;128;

二、江苏学历认证中心认证项目及受理范围
1981年及以后的国内高等教育学历(毕业证书)认证,主要包括以下范围:
1、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;2、成人高等教育毕(结)业证书;3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;4、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;5、网络教育毕业证书;6、军队院校毕业证书;7、党校经电子注册的研究生毕业证书(证书上含电子注册号)。
 
暂不受理学历认证申请的证书类型:
1、81年以前毕业的证书2、党校未经电子注册的证书3、军校院校非军籍期间就读的研究生学历证书4、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

三、江苏学历认证中心认证申请材料
提供毕业证书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(确保清晰无涂改,且两者相关信息完全一致,如证书原件丢失或信息有误,请对照以下特殊情况,补充材料后一并提交申请,否则将无法顺利完成认证)注:根据有关部门“关于做好专科起点升本科入学资格学历复查”的通知精神,成人、网络教育及开放式教育等的“专升本”以及自学考试(独立本科段)等证书申请认证,需同时认证“专科”学历。专科证书已办理了学历认证或已取得认证报告,认证本科时,需提供专科认证的收费发票或认证报告复印件。
 特殊情况及补充材料的相关要求
A、证书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不一致+B、证书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
(1)如为公安部门更改了该人员的身份证号,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: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(必须是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监制的,加盖含县级公安机关名称的户口专用章,并附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的证明原件)
(2)如为在校期间学校填报错了该人员的出生年月,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:
招生录取名册复印页(必须是含该生信息、学校及招办公章的名册单页,并加盖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公章。如为自考类证书,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)
学校书面证明(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“证明为当时录错,并证明为同一人”的详细情况说明,盖章并附经办人及联系方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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